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文章来源:局机关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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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度)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
1 |
市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民办学校年检 |
市属民办学校 |
1次 |
材料审查 实地检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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