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教体局力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落地见效
10月15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抚宁区教体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多措并举力促“办法”落地见效,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按教体局安排部署,9月28日至10月25日,区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累计学习“办法”130余次,让大家深刻认识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合规办学的重要性。另外各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保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执法机制。积极组织执法人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处罚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引领下,加强部门联动,积极联合公安、市场、消防、卫健、应急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三是进行拉网式排查。11月1日起,区教体局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对30多所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教学环境、消防、安全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四是做好从业人员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严把握用人标准,区教体局严格开展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资质核查专项行动。首先在全国监管平台上督促完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其次与公安机关积极对接,排查从业人员是否有违法及犯罪记录,如发现有不合规从业人员将依法予以清退。五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途径,加强舆情监测与管控。教体局面向社会公布多种举报渠道,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已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河北省违规培训随手拍二维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二维码等,居民可通过市长热线及以上渠道举报问题线索,对于违规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还要警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