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教体局优化义务教育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文章来源:县区教育局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点击数:319

   为落实教育部中考改革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青龙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招生工作基石。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为教育公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招生细则,促进教育公平与公正。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优化招生入学实施细则,保障就近入学。特别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残疾儿童等群体,通过落实优待政策、简化入学手续等措施,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平等教育机会。

   三是严格招生管理,保障入学权益。全面推行阳光招生,简化报名程序,实现“一站式”管理服务。统一组织民办学校招生,保障学位供需平衡。同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失学辍学,让每个孩子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四是严明招生纪律,营造规范有序氛围。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的学校、培训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引导家长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理解招生政策,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