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完成2022年春季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支付工作

文章来源:县区教育局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点击数:560

   为加快预算制度执行,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依据2021年教育事业数据统计,省财政厅、教育厅提前下达了省级2022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资金。按照我县上级的资金比例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补助的发放工作。工作中我们从以下几点抓好落实:  

   一、足额安排。根据国办发(2019)27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冀财教(2019)66号文件要求,2022年春季,我们按照寄宿生625元/生/学期,非寄宿生250/生/学期及312/生/学期的资助标准,其他非中央资金87万元,省级资金76.64万元,共计163.64万元,受助学生达到2829人。

   二、及时拨付。在疫情防控期间,采集学生信息比较困难。2022年4月初,资金拨付到支付中心账户后,中心及时与学校积极沟通联系,对有问题的卡号与学生反复确认核对,最终确保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助学资金发放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的领取表和资助中心批复的受助学生名单必须保持一致,且要提供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受助学生监护人卡号,并附书面说明。资金领取不允许发放现金,避免学校和其他人截留克扣。

   5月初,助学金发放完成,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确保了贫困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金发放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