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局机关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点击数:243

   为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严格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学校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目标

   以保障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基本目标,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执法责任明确化;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起一支懂教育、懂法律、懂行政管理的教育执法队伍,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和谐发展。

   (一)编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所有开展检查的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我局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2项,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

   市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抽查组织部门可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对全市教育工作跨县区监管时,所涉及的监管对象属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由相应的县区教育局建立本级监管对象名录库,抄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使用。监管对象名录库由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科和社会力量办学科等相关科室提供建立。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构成,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人数应不少于两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建立,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网络、录音、录像等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总抽查数的80%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每年年底前,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科室提出新一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经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

   (二)抽查的组织实施。业务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利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启动抽查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由局领导或指派一名科室负责人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四)抽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发起科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将录音、录像等电子资料报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业务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和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县区、各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向市教育局报备。

   (二)规范程序,健全档案。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强化培训,营造氛围。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区、各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18日前将月报表,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杜玲玲,联系电话:0335-3865010

   邮箱:jyj3865007@126.com  




   附件:

   1.秦皇岛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秦皇岛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教育部分)

   3.秦皇岛市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教育部分)

   4.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5.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6.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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