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局机关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点击数:505

2023117日,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教监管〔202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3527日,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公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我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意见》,切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河北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其中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提升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开展实验和探究实践活动,落实跨学科主题学习原则上不低于10%的教学要求。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实验教学,倡导探究、实践等多样化的学习方式。组织遴选实验教学精品课程,培育、推广先进教学方法和模式。优化科学学科作业设计,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二)优化师资供给与配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和《科学技术史》课程。在“国培计划”中设置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提高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项目中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比例,加强教师科学素养培训。探索开展科学教育专业水平认证工作。建设全省中小学校科普教育专家库,遴选一批科技创新专家学者供学校选聘为科技辅导员。鼓励理工类硕士毕业生报考科学教师,学校要足额设置科学教师岗位。

(三)丰富科普资源供给。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牵头的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分时段实行有序预约参观。各类科普场馆应根据当地中小学课后服务时段调整开放时间,为中小学实践活动提供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发研究性学习课程。流动科技馆每年面向脱贫地区和偏远山区巡展的累计时长应不少于2个月。

(四)丰富课后服务项目。鼓励各地征集遴选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普课程,纳入学校课后服务内容。鼓励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组织高层次人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专题讲座或科学探究活动。鼓励学校开展科普主题阅读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活动室、科普宣传橱窗,结合教育教学计划,通过科技节、科技周、科普讲座等方式,统筹安排好科学教育的时间、场地、人员。

(五)有序组织科学实践。定期遴选导向鲜明、公益免费的科普教育基地,纳入各级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目录。每年对全省“科普地图”进行更新和发布,为学校开展校外科普实践活动提供便利。中小学校每年应组织学生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不少于1次的探究式、场景式、体验式科普实践活动。

(六)探索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高校科学营”项目,试点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学校和校外科学教育实践基地。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实化、细化。通过印发《实施方案》,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科学教育助推“双减”的资源供给和服务能力,调动社会力量,提高学生科学素质。通过35年努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各项措施全面落地,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